近年来,揭阳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司法救助举措,积极探索创新救助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近期,我市基层检察院在办理跨区域的司法救助案中,强化联动配合,及时启动联合司法救助,切实为被害人纾解困难,传递检察温情。
榕城区院与惠来县院联合救助身患残疾妇女。今年4月份,榕城区院在办理一宗强制侮辱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陈某(女、肢体贰级残疾、案发时刚满18岁)在校时被同宿舍同学采取暴力摄制洗澡视频进行传播的方式强制侮辱后退学,案发至今未获得加害方赔偿,生活十分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便将该线索移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随后,第一时间开展司法救助线索审查工作,因被害人户籍所在地在惠来县,且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榕城区院办案人员联合惠来县院干警主动前往被害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进行走访调查,全面了解被害人陈某的家庭实际情况。
经调查,被害人陈某系单亲家庭,一家主要依靠政府提供的低保金和残疾金维持生活,陈某母亲已于2014年去世,陈某父亲系低保户,系精神肆级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现仍需其78岁的母亲照顾。案发后陈某因精神遭受重大打击而退学,案发至今未获得加害方的有效赔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据此,榕城区院和惠来县院决定启动联合司法救助,两院给予被害人陈某共计1.8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揭东区院与榕城区院联合救助因车祸陷入困境家庭。申请人胡某某一家是榕城区砲台镇人,其妻子在途经206国道揭东区曲溪龙港路段时被无号牌电动两轮摩托车碰撞,事故发生后住院治疗了八个多月,后经医治无效死亡,不仅用完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医院一大笔医药费。被告人在给付了1万多元医疗费后,就再也没有能力给予任何赔偿,使申请人胡某某整个家庭生活瞬间陷入困境。揭东区院在接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实地走访调查,经核实认为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跨区办案模式,联合榕城区院及时给予申请人资金最大化救助,为这个困难的家庭带来了一丝希望与温暖。


普宁市院汇聚各方力量帮扶救助家庭困难未成年人。2025年5月中旬,普宁市院在办理一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田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经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小田的母亲系一级残疾人员,无劳动能力,年幼的小田与弟弟尚在求学阶段,全家生计仅靠年迈的外公苦苦支撑,生活十分困难。为了让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重燃希望,普宁市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最快速度为小田一家发放了2.4万元的救助金。

为进一步提高救助质效,实现救助效果的长效化,普宁市院联合市妇联、民政局等部门合力对这个家庭进行帮扶。5月30日,普宁市院携手妇联,以六一儿童节为契机,专程前往小田家中进行慰问,向小田姐弟俩赠送未成年人法律读物,鼓励孩子勇敢面对生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生活信心。市、镇、村三级妇联也向小田一家发放了4800元慰问金及学习用品和生活物资。与此同时,该院积极联系市民政局和镇政府,将小田一家存在的可能符合救助情形的线索移交相关单位,推动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如今,小田的母亲已顺利纳入低保保障。针对小田姐弟俩户籍在四川省的特殊情况,该院与市民政局和镇政府联动,与四川省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及时将小田姐弟俩纳入四川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每月可领取生活补贴。至此,小田一家人的基本生活有了着落。

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拓宽救助线索来源,强化检察内部与区域间的联动配合,打造多元化司法救助格局,提升救助帮扶成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切实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根据榕城区院、揭东区院、普宁市院材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