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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揭阳两地检察机关就参与 练江流域污染防治达成协作意见
时间:2018-08-15
    8月2日,市院检察长李学磊与汕头市院检察长张健分别带领市院有关同志和潮南、潮阳、普宁三地检察长,深入练江流域实地察看并听取整治情况介绍,之后双方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协作参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达成相关协作意见。
    汕头、揭阳两地检察院领导实地走访了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和揭阳市练江综合整治指挥部,听取普宁市有关领导关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介绍。在普宁市院召开的座谈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分别介绍了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就两地检察机关参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达成了共识。双方认为,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更为高效地工作参与到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上来,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要运用法治的方式推动练江流域污染问题的解决,做到“四个统一”,就是要统一认识、统一领导、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打击行动;建立定期交流、信息通报、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和案件协作联动等“四项机制”,实现区域联动,形成区域性检察工作合力。
    李学磊表示,普宁市作为练江的上游,我们将更加主动、更加有力地做好各项工作,尽快形成框架协议,加强协作联动,把练江整治落到实处,保障大局、服务大局。
(供稿:普宁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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