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被电信诈骗自杀身亡的蔡某妍的母亲,在惠来县院领取了20000元救助金后,热泪盈眶,连声道谢“感谢办案组检察官!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一家司法救助!”
在办理被害人蔡某妍被电信诈骗自杀身亡一案过程中,惠来县院办案组检察官发现,被害人一家没有房产,至今仍租房居住,家境特别贫困;而多年打工的积蓄9800元被诈骗,被害人自杀身亡,一系列的打击之下,原本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该院认为被害人亲属符合相关规定,可启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此后,办案组检察官多次下乡走访,了解蔡某妍所在地镇政府、村委会及左邻右舍,形成详实的材料,及时依法向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提出《刑事被害人救助意见书》。为使被害人亲属尽快获得救助资金,办案组检察官还特事特办,协助找上级领导汇报批办,使得救助款在最短时间内就划拨到位。
(供稿:惠来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