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检察工作,近日,榕城区院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接访公开平台建设,梳理案管部门对外服务群众的窗口职能,整合案件信息查询、接待律师、律师阅卷、法律咨询等工作,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通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电话、电子邮箱各类通讯手段,实行专线专用,建立健全集案管业务办理指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律师阅卷预约为一体的通讯公开平台。
二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内容。积极依托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终结性生效法律文书和职务犯罪侦查立案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公开案件管辖范围等信息,特别是适时公开新增职能案件管辖范围。
三是进一步夯实检务公开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功能齐全、区域独立、面向社会的“阳光检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检务接待区、信息公开区和综合保障区等功能区设置。同时,大力完善案管队伍人才培养机制建设,着力提升队伍业务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矛盾化解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检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供稿:榕城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