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揭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县区级检察机关在47个乡镇(街)综治中心派驻检察官,延伸检察服务,助力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化解,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完善机制,筑牢工作基础。2024年7月,市院研究制定《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四大检察”全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市各检察机关成立“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整合资源,上下联动,构建“市院统筹协调、基层院主抓落实、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一体化创建工作模式。
二、重心下移,构建“全覆盖”履职体系。全市5个基层检察院已全部细化制定派驻检察官团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案及建设清单,惠来县院、揭西县院均向全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各派出检察官团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现全面覆盖依法能动履职,揭东区院、普宁市院、榕城区院逐步进驻辖区范围内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目前,全市县区级检察机关已在47个乡镇(街)综治中心派驻检察官,全面构建“检察服务+乡镇(街)综治中心”新格局。
三、力量下沉,深化“穿透式”监督方式。一是强化基层法律监督,对乡镇(街道)的执法活动及司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收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线索及涉法涉诉涉检需求,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通过群众反映、走访问询等方式挖掘和征集生态环境、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核实、督促整改等工作。如揭西县院在履职过程发现凤江镇等15个乡镇部分农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后,向凤江镇等15个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15份,依法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三是检察官团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注重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协助做好教育疏导、调处化解和稳控工作,做好情节轻微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等工作,督促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落实,跟踪回访。2024年11月份,惠来县院检察官主持调解由坟山风水纠纷引发的一宗故意伤害案,通过对双方解释法理、说明事理、讲清情理,促使双方放下成见、握手言和,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检察官团队到各乡镇开展驻点值班、法治宣传、参加案件协调会议、社会风险排查、法律监督线索收集等工作约130多次,充分发挥派驻镇(街)“基层社会治理检察服务点”前端作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四、服务前置,助力“现代化”基层治理。一是检察官团队积极收集涉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线索,以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如去年8月份,外来民工杨某夫妻俩因被某地产公司包工头拖欠工资一事,到曲溪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访寻求解决。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经初步了解,认为杨某夫妻俩信访内容可能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由揭东区院当值驻点检察官现场接力为信访人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鉴于杨某夫妻俩信访内容已涉及国家司法救助问题,该中心将杨某夫妻俩信访件移送揭东区院作进一步处理。接到移送函后,该院查明杨某夫妻俩因被包工头刘某拖欠工资两年左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且确有生活困难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为杨某夫妻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以缓解生活困难。二是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对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学校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法治教育。去年10月份,普宁市院控告申诉部门联合未检办到池尾街道综治中心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普法等帮教活动,着力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全方位帮教矫正涉罪未成年人。揭西县院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举行“益心守未”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全县38所中学近8000名学生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加强自护教育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
接下来,揭阳检察将持续强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延伸检察服务,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采取带案下访、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更好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为建设法治揭阳、平安揭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