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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院上下联动 优先办理 联合救助一宗交通肇事案受害人

时间:2024-06-06 00:00:00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惠来县前詹镇西埔村林某平先后到惠来县院和市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 雪中送炭暖人心”、“人民检察 情系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分别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向检察机关对其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激动地说:“4月25日才正式提出申请,5月8日救助金就发放到我老婆的卡里,检察官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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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平是救助申请人翁某璇的丈夫,因案致生活困难,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去年6月,救助申请人翁某璇在一宗交通肇事案中被撞伤致重伤一级,案发后即被送往惠来县人民医院急救,由于伤势过重,当天转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42天,8月又被转送到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住院治疗155天,至今年1月出院,出院诊断为双下肢截瘫等,治疗费用达50多万元,交通肇事责任人仅赔偿了24万多元,远不能满足治疗所需。余下的大额医疗费是夫妻俩向亲友多方筹借支付的,目前家庭负债累累。事发后林某平为照顾受伤截瘫的妻子,不得已辞去工作,全家因此失去经济来源,现家中还有年迈多病的父母和三个未成年孩子需要照顾,生活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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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救助申请后,揭阳市、惠来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在充分调查核实、走访后依法对翁某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最快的速度给予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

考虑到翁某璇伤情严重,更需要长效救助,惠来县院及时开展回访,先后走访了镇党群服务中心、民政、村委会等部门,协调落实翁某的低保手续。目前,相关手续正在逐级审批中。

(供稿:市院第六检察部、惠来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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