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假释工作规范化运作,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近日,揭阳市院第三检察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就广东省揭阳监狱提请审查的两名罪犯假释案件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包括律师、社工在内的三名听证员和揭阳监狱刑罚执行科、罪犯所在监区民警代表参与听证,并邀请了二名人民监督员对听证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听证会上,揭阳监狱刑罚执行科民警代表介绍了两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入监以来的认罪悔罪态度和改造情况、再犯罪风险评估情况;承办检察官对本次两宗假释案件的程序审查、实体审查情况和审查意见进行阐述。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和检察意见后,就罪犯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服刑期间的改造情况向监狱民警和承办检察官发问了解。
休会期间,听证员、人民监督员闭门进行了评议。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同意对其中一名犯非法制造弹药罪的罪犯暂缓提请假释,另一名罪犯同意提请假释。
(供稿: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