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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独特效能 公益诉讼助力解决共享电动车管理乱象

时间:2024-01-10 00:00:00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近期,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享单车管理乱象,向市、榕城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共享单车(电动车)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推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秩序,在全社会树立安全骑行理念,营造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树立司法为民风向标,靠前紧盯民生风险点

    揭阳市检察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聚焦民生民情,依托12345市民热线、急难愁盼我来办平台等线索移送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行全覆盖摸排,发现辖区内共享电动车存在停放秩序混乱、无牌照投放、违规占道、损坏失修等管理乱象,极大危害市民出行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干警到辖区各停放点对共享电动车实地调研,对各类乱象拍照取证,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咨询,共同研判分析,发挥其联络推动、参谋助手的作用,明确案件办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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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守护市民安全出行权益

2023年5月,揭阳市院分别向揭阳市城管执法局、榕城区城管执法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提高执法监管力度,优化定点停车区划设,逐步推动企业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广泛开展文明骑行、规范停车宣传,营造良好的共享骑行氛围。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共享电动车监管整治,推动解决乱停放、乱占道、无牌照、无头盔等管理乱象。市院以此为契机于5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共享单车(电动车)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共立案13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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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市区共施划停车点1209个,铺设便于精准确定停车点位的蓝牙道钉9656个,收回无牌车辆4807辆,对在路面运营的共享电动车全部配备安全头盔,录入监管平台实时监管。4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管理,市区共享电动车管理进入“技术保障+人工巡摆”相结合阶段,车辆停放逐步整齐有序。市院还推动市城管执法局牵头11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准入、监管、处罚、退出等机制,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活动,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推进共享电动车精细化管理。

三、现场公开听证“固成效”,共建社会治理“大格局”

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市院召开首例公益诉讼现场公开听证会,办案人员会同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四家运营企业负责人及第三方管理企业负责人到市区各共享电动车停车点实地查看整改实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现场对与会人员的疑惑进行解答,办案人员对现场共享电动车进行开锁、还车等,判断整改效果。经实地查看,现场停车区域已施划完毕,停车区域均安装蓝牙道钉,现场共享电动车停放规范有序,所有车辆均挂牌照、配备安全头盔,往日“脏乱差”等问题不复存在,停放秩序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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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揭阳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能动参与社会治理格局构建,以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有力服务保障揭阳现代化建设。


地址: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沿江路御景湾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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