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3月以来,揭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注重内外协作,上下联动,推动多元救助,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共救助困难妇女34人,给予其他帮扶措施5人,合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6.8万元。
“检察+行政” 内外协作推动多元救助
我们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强化内外协作,推动多元救助。
一方面完善“检察+行政”救助机制,形成救助帮扶工作合力。市院主动与民政、妇联、残联等多部门对接,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从落实线索移送、职责职能、建立联席会议、救助衔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构建多元救助主体、多种救助措施的“1+N”救助格局。另一方面重视内部“挖潜”,探索建立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加强与受案、办案部门协作配合,刑检、民事、行政等其他业务部门在审查环节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主动移送控申部门办理,形成司法救助各业务部门融合办案的良好局面。近期,我们通过梳理近2年的涉强奸、拐卖妇女、故意伤害罪等案件,广泛摸排救助线索。
上下联动 提高联合救助质效
两级检察院秉承“应救尽救”办案理念,上下联动,协力打通司法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司法救助更高质效地为困难妇女纾困解忧,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如榕城区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林(化名)因故意伤害案致重伤二级,因被告无能力偿还赔偿款,小林一家无法支付治疗费用,生活陷入困境。该院迅速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及时将情况报告市院,争取支持。市院立即行动,加强沟通和指导,并联合区院深入当地开展调查核实,最终作出上下两级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的决定,有效缓解小林一家的经济困难。
因案施策 注重救助效果
我们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因案施策,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在调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在一宗故意杀人案件中,我们发现被害人小黄心理受到严重创伤,更需长效救助,且其家庭状况符合申请低保条件,遂协调其所在村委协助其家庭成员申报低保相关手续,同时主动联系心理疏导机构,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救助申请人进行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地降低本案对其造成的伤害。
救后回访 持续传递检察温情
我们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在注重办案质效的同时持续传递检察温情。
一宗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小丽(化名)智力低下,仅由其母亲一人抚养,生活愈加窘迫。惠来县院经调查核实,按办案程序决定发放救助金,并在救助金发放后及时回访,关注被害人动态,落实低保、残疾证明等办理进度,既帮助小丽一家解决了眼前困境又延续了检察办案司法温情。事后,小丽的母亲为惠来县院送来一面“一心为民有大爱,助残扶困暖人心”的锦旗。该案作为典型司法救助案例,在揭阳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多个时段播出,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阶段,我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活动目标,不断丰富救助手段,加大救助力度,突出救助重点,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