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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色古董”撑起司法保护伞---揭阳市检察机关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时间:2023-01-17 00:00:00  揭阳检察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察公益诉讼服务我市绿色发展和保护重要生物资源的职能作用,根据省院部署,2022年9至12月,市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立案27件,办理诉前程序24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覆盖实地摸排案件线索。市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揭阳市检察机关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向市林业局了解调取各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相关材料,对古树名木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实行分级保护展开调查。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古树名木分布较为密集的地点进行摸排,摸清我市古树名木生长情况和保护现状。惠来县院利用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检索,结合手机地图等导航软件,先后到辖区内多个乡镇进行走访;揭西县院对辖区内所有乡镇的古树名木进行全覆盖调研,实地查看古树名木生长和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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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能动履职,夯实“绿色古董”保护力度。两级院根据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出现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依法能动履职收到良好成效。如揭西县院针对辖区内古树名木未指定养护责任人、未签订责任书、没有进行定期巡护等情形,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单位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养护责任,制定科学的养护措施,建立古树名木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榕城区院针对辖区内古树由于疏于养护,树干被钉上木板,树身电线缠绕,很大程度上影响古树的正常生长的情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磋商意见及发出《事实确认书》,促使相关部门立即做好古树树身清理和维护工作,使古树恢复正常生长环境。普宁市院也针对辖区内两棵古榕树树枝被电线和氛围灯缠绕等问题依法向当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拆除树枝杂物,清理树上寄生物,落实做好施肥、虫病害防治等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古树名木就在我们身边,保护好古树名木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为增进社会公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两级院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法治认识,增强群众爱护、保护古树的意识,凝聚古树名木保护合力。市院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制作成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宣传片《以“检察蓝”守护“古树绿”》,向民众展现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现状和公益诉讼专项履职成效;揭西县院协同揭西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主题为“爱护古树名木-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宣传手册,从公益诉讼检察概况领域、古树名木概念、保护意义及措施、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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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的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市院将继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为契机,更加深入扎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提高我市古树名木保护水平和公众保护意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地址: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沿江路御景湾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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