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揭晓,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等办案单位提交的80份刑事检察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入选,广东检察机关四份入选,其中,我市蔡浩鑫同志一份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入选。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规范和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部署,最高检于今年2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活动中,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条线筛选、案管办统筹复核、评审组把关评审的三步审查模式,对各刑检条线推荐的参评法律文书逐一审视评判和反复研究。最终,经初评、复评,80份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入选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从所涉罪名看,入选文书主罪名共涉及40余种,其中文书份数较多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12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7份,故意伤害罪6份,强奸罪5份,贪污罪4份等。从业务条线分布看,入选文书中涉及普通犯罪检察29份、重大犯罪检察23份、职务犯罪检察13份、经济犯罪检察7份、未成年人检察7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此次活动的评审标准是法律文书阐明事实清晰、释明法理准确、讲明情理生动、表达规范通俗。结合正在开展的检察法律文书库建设,案管办会将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分类收入其中,今后逐步充实,最终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建成覆盖主要罪名、涵盖‘四大检察’的优秀法律文书库。”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
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入选单位
(按文书类型和行政区划排名)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规范和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要求,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部署,强化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最高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经过严格程序、层层筛选,现评选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等单位办理的80份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现对文书入选办案单位予以通报。
希望全国检察机关以本次获评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对检察法律文书说理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释法说理的自觉,把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要求落实在办案一线,将其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和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予以抓牢抓实,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