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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优化“案-件比”实现逆袭 湖北三级检察机关合力攻坚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2-01-11 09:04:51  检察日报

  从全国排名靠后到进入第一方阵——2021年,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比”指标实现逆袭。

  逆袭背后,是湖北省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好“案-件比”科学管理指标,推动理念转变、机制完善、合力攻坚的务实之举。

  评析:找准症结开良方

  2021年初,履新不久的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收到了一份“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主要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该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的“案”数为43780件,“件”数为70949件,“案-件比”为1.64,全国排名靠后。

  “案-件比”被喻为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绿色“GDP”。“件”数越高,说明办案经历的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案件当事人的司法感受就越差。

  2021年2月2日,王守安主持召开2020年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这次会议不仅对2020年度业务数据进行大盘点,而且还全面体检5年来该省检察业务整体情况,详细分析了各条线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变化情况,精准查找短板弱项。

  此次业务分析研判会直击要害,梳理出了一系列影响“案-件比”和办案质效的重要原因——有的办案人员以退回补充侦查的形式缓解办案压力,导致出现退而不查、空转等“假性退查”问题;有的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随意性较大,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办案中不当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现象时有发生......

  知不足而奋起,弥差距惟自强。经过一番深入而热烈的讨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一班人给出了解决方案:要从制度上倒逼检察官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在每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司法办案中。

  此后,围绕优化“案-件比”这个核心关键办案指标,湖北省检察机关动作不断——

  每季度末,湖北省检察院都会定时组织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专项听取“案-件比”工作汇报,共同“把脉会诊”,开出“良方”。定期针对个别地方“案-件比”畸高问题,湖北省检察院领导率队组成调研组,赴实地蹲点“解剖麻雀”,通过核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及抽查案件卷宗等方式,“拉网式”对“案-件比”指标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列出问题清单。

  在湖北省检察院率领下,各地检察机关迅速“集结”,以领导约谈、视频调度会、包干督导等多种方式,推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该省检察机关全面铺开。

  剖析:压实责任见成效

  优化“案-件比”的目的在于落实责任。湖北省检察院在重视“案-件比”与其他质量评价指标综合运用、注重与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紧密衔接、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等方面下足了气力——

  2021年2月,将以“案-件比”为核心的28项重点业务数据纳入全省各市州分院业务考核、全省三级院检察官办案考核之中,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3月,制定出台《2021年全省重点业务数据分析提示方案》,每2个月对连续两个周期工作靠后的检察院进行重点提示和靶向指导。

  一系列“硬核”措施出台后,湖北各级院检察长们就坐不住了。

  由于对“案-件比”这一新考核指标认识不足、习惯性地“技术退查”等原因,鹤峰县检察院曾经的成绩单有点“惨不忍睹”——“案-件比”在该省114个基层检察院中位列第108名。

  2021年7月,收到湖北省检察院重点提示后,鹤峰县检察院采取院领导定点督办、专项分析、找准症结等方式逐一整改,“案-件比”优化成效显著。

  “这些考核措施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了检察官身上,倒逼我们树立质量意识、效率意识,以工匠精神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谈起这段经历,鹤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周聪深有感触。

  据悉,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先后进行了10次重点提示,涉及70个院,目前这些院整体状况得到极大改观,“案-件比”均低于全国通报值。

  目标具体化,考核数据化,带来的成果显而易见。

  襄阳市检察院的刑事检察全面施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黄石市检察机关全力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高办案质量,减少上诉率,减少“件”的产生;汉江分院严把退查和延期审查关的“三不”原则,有效杜绝程序空转,2021年该院退查率4.52%,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延期审查率1.14%,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优化“案-件比”成效明显。

  ……

  “湖北各地检察机关在提升办案质效、优化‘案-件比’上真是铆足了劲!”多次应邀到湖北省检察机关调研走访的全国人大代表李莉对“案-件比”概念并不陌生,“我深切感受到湖北检察官们聚焦提升业务品质,全面兼顾办案质效和诉讼效果,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讼累,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解析:提质增效聚合力

  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对降低退查率、优化“案-件比”起着积极作用。如何促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湖北省检察机关在探索中给出了答案。

  2021年12月14日,全国教育整顿办建章立制专题调研采访团一行走进了湖北省检察院。在汇编的众多制度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实施办法》吸引了采访团的目光。这是一份由湖北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联合会签的文件,总共20条内容,明确了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刑事案件范围,厘清了侦检职责、规范介入方法、介入流程等。

  “这份文件有利于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动态监督,对提高证据质量、减少退查率、优化‘案-件比’将起到积极作用!”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介绍了制定实施办法的初衷。

  该省检察机关还紧紧围绕优化“案-件比”这个主题,在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沟通联系上各出“高招”。

  2021年12月15日,在荆门市公安局局长陈实、市检察院检察长周泽春共同见证下,“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周泽春介绍,2021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通过强化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有力推动“案-件比”持续优化。

  近日,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会签文件,就提前介入流程、捕后继续侦查取证和案件快速移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改进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提升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有着重要意义。”武昌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付志平对此表示非常支持。

  从会签文件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从深入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推进“案-件比”优化工作过程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精确控制程序、提升质量效果、减少当事人讼累等方面不断打通诉讼环节存在的衔接障碍,推动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回望来路,展望未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表示,将继续发挥好“案-件比”指标“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从保障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高度,不断提升办案素能,真正把追求极致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融入到司法办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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