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凤珍)“今天的发言汇报,不用讲成绩,只谈问题。”6月8日,在云南省检察院召开的加强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专题座谈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对来自州(市)县检察院的10名检察长提出要求。会上,云南省检察院和部分州(市)县检察院聚焦顽瘴痼疾整治汇报发言,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副组长敬大力,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教育整顿办主任刘洪建出席会议。
督导组指出,云南省检察机关上下要统一认识,将孙小果案以及其他案件暴露出来的刑事诉讼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突出问题,列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顽瘴痼疾加以整治;认真办理一批包括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在内的法律监督案件,有效强化检察监督工作;针对民事执行活动、侦查活动合法性等5项内容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强化对下指导,争取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协助支持,形成合力;建立解决“刑事诉讼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问题的32项机制,对刑罚执行监督相关机构建设保障工作提出要求,在加强检察监督工作中迈出坚实步伐。
督导组强调,云南省检察院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认识、切实聚焦突出问题、切实防止走过场、切实增强工作合力,推进顽瘴痼疾整治走深走实。要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系统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推动教育整顿,领导全省检察机关着力解决监督职能虚化、弱化,履行职责不到位,不敢、不愿、不善、不能监督等问题。要认真思考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抓好抓实检察监督的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将教育整顿实际成效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