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揭检动态

执检为民办实事 司法救助暖民心 ——榕城区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时间:2021-04-14 17:46:58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司法救助,缓解了我们家庭的困难”被救助人的家属感激地握住检察干警的手连声致谢。这是近日被救助人家属到榕城区院赠送“执检为民办实事,情真意切解民忧”锦旗时感人的一幕。

司法救助暖民心(榕城).jpg


近期,榕城区院秉承以民为先,依法履职”的执法理念,结合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对一起遗弃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给予其司法救助金3万元。

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审查逮捕一起嫌疑人遗弃亲生女儿的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刚出生的女儿罹患先天性心脏病,担心无法负担巨额治疗费用而将其遗弃,以期好心人发现并抚养。办案检察官通过进一步审阅案卷材料,会见嫌疑人家属,了解到嫌疑人陈某某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妻子与母亲无业在家,父亲患有胃癌,家中共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案发后嫌疑人被羁押,家庭经济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女儿也因病随时有生命危险。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请求派出所帮忙寻回女儿等实际情况,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出发,结合法律规定,榕城区院认为陈某某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嫌疑人回归家庭,更好地救治他的女儿。未检部门审查认为被害人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同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机制。为缩短办案周期,控申部门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对被害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3月26日,被害人小陈的母亲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受理案件后,榕城区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加紧进度进行办理,在4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给予被害人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为申请人家庭缓解了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经济压力。通过回访,得知被害人小陈正积极接受治疗,希望她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尽快稳定下来。

下阶段,榕城区院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该院检察干警将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办案中,以人民检察官的良知,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以高质量的监督办案促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

(供稿:榕城区院)


地址: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沿江路御景湾旁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1535096224297048.png 粤公网备案:粤ICP备10002799号-1

1534832296588158.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