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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 用心诠释检察职责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洪琼

时间:2021-03-30 09:13:14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洪琼曾在曾在不同的职能部门工作过,有着丰富的检察工作经验。无论身处哪个岗位,她始终怀着人民检察官执着而坚定的追求,兢兢业业,坚守岗位,力求创新,绘就了属于她自己的瑰丽检察职业生涯画卷。

 

敢于担当  坚守公平正义检察角色

      从检16年来,洪琼先后在不同的职能部门历练过,这不仅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更让她意识到自身知识存在的短板。为了快速提高自己,她毅然在繁杂的工作之余,考取了复旦大学的法律研究生,并顺利取得了硕士学位。多个岗位的磨练以及坚持不懈的自我学习提升,使她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很多大案要案和重要工作,组织也放心让她去办。而事实也证明,洪琼从未让组织失望。

2018年,洪琼接到了一宗极其棘手的案件:在1990年发生的张某海、崔某岚入室抢劫灭门惨案中,一对夫妇被杀害,两名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一死一重伤。两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心思缜密,作案后逃逸直至2018年才因大数据人脸识别被抓捕归案。案发距今近三十年,法医鉴定意见部分缺失,许多证据已经灭失。犯罪嫌疑人张某海狡辩自己没有动手,声称杀人均为崔某岚所为,但死者身上有两处用钝、锐器砸中的伤口,脖子有掐痕,案件疑点重重。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洪琼加班加点,多次与一线办案民警开会讨论,向侦查机关提出60多条完善证据和程序方面的退查意见,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搜集、夯实关键性证据,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依法提起公诉。她在庭审过程中运用充分的证据有力地指控被告人的罪行,得到法院的采纳和支持,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严厉震慑了犯罪分子,又告慰了亡者和被害人家属,迟到的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像这样的大案要案洪琼办理了很多,起诉的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她以专业的职业素养,用一件件漂亮的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刚柔并济 照亮迷途少年回家路

2017年5月,按照组织安排,洪琼兼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对她来说,未检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对工作开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在困难面前,洪琼选择迎难而上,带领未检干警们大胆探索、开拓进取,积极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完善全市未检工作的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在场、司法救助、帮教预防等工作,创建了全市首个学校型“观护基地”。

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洪琼是嫉恶如仇、铁面无私的,但面对迷途失足的未成年人,她又展现了法网柔情的一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让心智未完善的未成年人重新走向社会。在一宗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中,犯罪嫌疑人尤某是在读学生,因驾驶摩托车交通肇事被抓。提审过程中,尤某在洪琼的敦敦教诲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在作出批捕决定后,考虑到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且尤某有悔罪表现,为了使其尽快回归校园,洪琼联合基层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家长见面做协调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在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基层办案部门对尤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洪琼知道,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将决定青春的绽放。如果只是简单地释放尤某,容易让他误以为自己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有可能再次违法犯罪。因此她联系了观护基地,与学校老师成立了专门的观护帮教小组,从日常学习、生活、学法、心理、家庭教育等方面对尤某进行全方位的帮教,每月至少到校一次与该学生促膝详谈,了解、考察其思想动向和各方面的表现。经过半年多的考察帮教,尤某遵守校规,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感恩父母的艰辛和检察官、老师们的无私付出,顺利回归了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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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不停  用心诠释未成年人检察职责

或许,未检人是平凡的,但责任,却让平凡的付出变得意义非凡;或许,未检工作繁杂琐碎,但用心,却让未检工作变得柔润感人。洪琼清醒地认识到,未检部门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未雨绸缪,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她牢记一名未检检察官的使命,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事业当中,经过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属于揭阳未检人法治教育的路子——“1+4+N”未成年人普法模式。该模式以检校共建“法治校园”为平台,采取四项措施,即派驻一名优秀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校园”设立一间检察官工作室,建立一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成立一支检察官巡讲队伍,有效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同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如牵头多个单位举办“普法集市”,开展“普法嘉年华”、“普法学习月”活动,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开展模拟法庭审案,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等等。

如何结合揭阳实际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是洪琼担任未检办负责人后始终放在心头的一件大事。2019年,在办理江某滨等人猥亵儿童、组织儿童卖淫并在网络上贩卖淫秽视频一案中,因被害儿童人数众多、网络涉及面广,且被告人作案手段隐蔽、持续时间长、电子证据错综复杂,既要抓紧时间取证,又要尽量控制社会影响,避免给被害儿童造成“二次”伤害。洪琼认真审查、厘清每一份证据,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完善关键证据,为被害人做好保密和心理疏导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既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又充分保障被害儿童的合法权益。案件反映出来的农村儿童对性知识的无知和懵懂,一度让洪琼心情沉重,辗转反侧。为此,她想做的事情更多了。她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带领全市未检部门延伸办案职能,在“法治进校园”巡讲中,加强对少年儿童性知识的普及;她组织业务骨干结合案情制作《关于防性侵那些问号》等普法视频通过公众号发布,以法治云课堂的方式向广大青少年普及防范性侵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

通过洪琼和未检干警的不懈努力,揭阳检察的未成年人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模式,覆盖面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在洪琼的带领下,揭阳未检人团结一致,怀揣着饱满的激情开展各项未检工作,他们的身影在校园中穿梭,检察官巡讲进课堂、组建法律兴趣小组、创建“阳光行”法律阅览室;他们运用特长,设计动漫,琢磨文案宣传法律;他们自导自演,拍摄短视频,制作揭阳检察法治云课堂向全市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普法更具实效。

2017年以来,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共组织讲师团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100多场普法活动,覆盖约12.35万名师生。2020年,全市通过“法治云课堂”普法宣传受教育人数达100.18万人次。由于成效突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1+4+N”未成年人普法模式在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中荣获优秀奖;其所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2019年度揭阳市“三八”红旗集体;2019年11月,洪琼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0年12月。荣获“揭阳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步履不停,无数个日夜的坚守,终将化作内心的信念执着。这就是未检,一份用法律、爱、责任铸就的工作,洪琼说她会一直用心守护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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