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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6 16:15:00  来源:揭阳市检察院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5日在揭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学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提出并践行“唯法、求实、守正、旌善”工作理念,坚持以实施“三大工程”为抓手(党建引领工程、及格线托底工程、量变拉升工程),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一、围绕大局抓服务保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揭阳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年度阶段性任务,加强与市法院和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案件衔接工作办法,合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起诉109人。落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要求,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31条,起诉时认定并移送黑产黑财1900多万元。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原则,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运行,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农合机构改制工作,依法起诉非法集资、违法发放贷款、金融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39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力防范金融风险。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21人。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防止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因案致贫返贫,共发放救助金42万多元。与汕头市检察院建立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3人。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省检察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3条意见,与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置派驻联络站,广泛征求民营企业家意见,精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532人。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最大限度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探索,起诉54人。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民营企业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精神,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坚持司法为民导向,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构建

坚守为民初心,积极参与平安揭阳建设,以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着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69人,同比下降5.8%;起诉5147人,同比上升0.8%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起诉300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侵犯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2824人。严厉打击诈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恶意欠薪等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起诉19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依法不捕718人,不诉470人。完善集“信、访、网、电、视频”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以办理信访件彰显为民情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2件。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刻领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精神和价值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多次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出台相关实施办法,编印手册深入监管场所进行宣传发动,结合办案提升检察官精准量刑能力,在保障当事人、被害人各项程序性权利的前提下,依法对1760名刑事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在11月份提前达到高检院提出的70%以上适用率的目标,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项目1+4+N”未成年人普法模式(即以检校合作共建“法治校园”为平台,采取派驻法治副校长、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派出法治巡讲队伍四项措施,通过多种普法模式迎合青少年法治需求),二级检察院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带头讲法治课,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检察机关,依托宣讲团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0多场次,接受教育近3万人次。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编号为一号的检察建议),联合教育部门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性侵害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贯彻“双向保护”原则,既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45人;又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202人。

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两项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7件,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件。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市部分派出所或法制大队建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建议14人次,并对揭阳监狱开展首轮巡回检察。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7人。强化与监委的协调配合,依法起诉职务犯罪66人。认真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依法立案4人,其中查办的一宗徇私枉法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4件,审查后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同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加强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等违法情形的监督,更加重视合法产权保护。坚持把行政非诉监督专项活动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与仲裁机构和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出台联合协作工作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立案3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起诉13件。聚焦“美丽揭阳”建设,提起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0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200多亩,追偿环境治理等费用9900多万元。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守护海洋”两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7件。

四、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积极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并通过划定工作及格线和实施量变工程,有效拉升揭阳检察工作的地平线。

积极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建立完善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支部周一集中学习例会制度,坚持每月第一周举行升国旗仪式并由院领导讲授党课,营造浓烈的机关学习氛围。继续以打造“金牌公诉人”为抓手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共组织4300多人次参加各类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能培训,尤其是针对“捕诉合一”改革要求组织全市公诉和侦查监督人员到省检察官学院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对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市检察院设置12个内设机构,其中结合职能调整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和职务犯罪侦查机构,并实施“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即同一件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原则上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全程负责),各基层检察院则统一设置8个内设机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同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和不捕不诉报检察长审核或检委会讨论决定等方式,强化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履职。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认真做好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级套转工作。

坚持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下大力气整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如实记录并报告。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检察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对揭东区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

夯实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的精神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确定为“基层建设工作年”,与基层检察院面对面座谈征集到的意见梳理为18条具体的工作措施,出台工作方案,从减负、帮扶、联动、监督四个方面着手推进基层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精准,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还不够到位,案件质量、司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有激情、求极致、重细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还没有镌刻于检察人员心中,各项检察工作的推进还不尽如人意;四是检察队伍中高层次人才相对匮乏,办案的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倒逼责任,我们将以使命担当的精神着力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执法理念,继续以“三大工程”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揭阳“融湾建带”、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走实走正揭阳检察前进的道路。继续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好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二是聚焦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更实更优检察产品。围绕“融湾建带”等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精准服务。从严从重打击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哄抬物价、诈骗及制售假劣药品等犯罪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抓紧抓实抓细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全力助推平安揭阳建设。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探索“捕诉一体”机制下的新型办案模式,不断创新优化检察监督方式。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开拓公益诉讼领域,努力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检察铁军。继续以培养“金牌公诉人”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突出专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检察专业人才,夯实事业发展的基础。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坚定不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能力,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全力谱写新时代揭阳检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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