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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时间:2020-07-10 15:25:0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大庆7月10日电(通讯员张进风 刘刚 曹天雪)黑龙江省林甸县检察院在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办案质量和效率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作为促进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权公正廉洁运行的有力保障,不断规范接受监督的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

  该院党组确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主导思想,提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人大监督作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首先,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把突出“强化人大观念,增强公仆意识”作为端正执法思想、促进公正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的办案原则,实现精准打击。 重点打击黑恶团伙犯罪、“套路贷”、非法“现金贷”等涉黑涉恶案件,切实把好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其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继续实行全面工作定期报告制度。通过向人大报告工作,提高人大及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满意度。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侦查监督、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情况,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诉讼监督工作、公益诉讼案件、队伍建设情况、精准扶贫等内容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汇报。

  此外,进一步增强配合意识,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自觉配合人大加强工作监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积极组织实施,全面汇报自查自纠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干部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最后,进一步增强沟通意识,拓宽联系渠道,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化成不断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动力。依托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增进了解,沟通情况。在联系方式上创新“四个转变”:即由季度联系向经常性的联系转变;由单一的联系向采取多种形式的联系转变;由一般的工作联系向法律上、案件上的联系转变;由“请进来”联系向“走出去”联系相结合的转变。组织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向人大代表赠送该院编撰的《联络人大代表专刊》及《检察日报》、《人民检察》、《龙之剑》等刊物,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在微信公众号设立《人大监督》专栏,组建人大代表工作群和手机视频等形式畅通新媒体沟通渠道,搭建检察官与人大代表“零距离”接触的平台,增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不断改进和提升各项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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