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沈阳6月22日电(记者王玲 通讯员纪枭楠)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时有发生,为最大限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帮教矫正与警示教育并行、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并举,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频共振,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拉拢侵蚀未成年人。
“不凑数”,审慎认定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
在未成年人王某某等三人涉黑案件中,该院将监督关口“前移”,在事实证据和政策把握上做到慎之又慎。
在公安机关发现涉黑、涉未成年人的案情后,该院立即提前介入侦查。经认真审查和引导补证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在本案中,首要分子利用王某某等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心智不成熟、社会阅历浅、法治意识淡薄的特点,拉拢三人加入犯罪团伙。而王某某等三人在犯罪活动中以陪侍服务引诱被害人,起次要、辅助作用,主观恶性相对不大,不应将三名未成年被告人认定为黑社会组织成员。最终在上级院的指导下,三名未成年人以普通刑事案件起诉,不再认定为黑社会组织成员。
“三重奏”,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办理案件初期,王某某三人出现了较强的抵触情绪。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进行“走访摸底”,联合社会力量对三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环境、性格特点、监护教育等情况,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另一方面开展“圆桌谈心”,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承办人对三人分别进行了心理测试,并邀请沈阳市铁西区关工委“五老”模范加入“座谈”,用温和的方式减轻他们接受教育和帮教的抵触情绪。
最终三名未成年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承办人也对三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依法从轻处理。
“找源头”,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该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未成年人保护融入到社会综合治理中,通过个案的办理深挖严查黑恶犯罪社会根源。
案件办理虽然结束了,但切断“毒源”的工作刚刚开始。通过对个案认真梳理后发现,辖区三年内涉及未成人年犯罪及被害案件多发于部分公寓的“日租房”内。这些“日租房”存在无注册登记合法工商手续、入住免身份登记、出租给未成年人等问题,是治安及刑事案件多发地,对于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存在着极大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
该院组成联合办案组,多次明察暗访固定证据后,依法向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监督职责,督促违法公寓商家尽快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铁西分局立即联合该院共同制定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约谈网络订房平台负责人,集中开展线上线下核查处置工作,对“日租房”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整改。检察机关全程派员参与,切实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实现社会综合治理优化。
该院将继续从严打击黑恶势力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实效,切实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