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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7-02-24 15:43:52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指导科、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检察科、刑事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中心;另有直属机构1个:法警支队;直属事业单位1个: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市检察院依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案等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等案件进行侦查,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行监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县区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检举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等。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15】588号文)精神,自2016年起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本次公开的是2017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支队、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均无单独预算资金,包含在本级单位预算内。我院属于省一级预算单位,并且我院无下属单位,5个基层检察院均单独编列预算,因此2017年的本级部门预算即为汇总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现有政法编制138名,实有公务员138人;事业编制21名,实有职工21人;退休人员3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共 3451.4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1.4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比2016年增加791.40,增长29.75%。主要原因是:一是司法体制人员分类改革和人员工资普调,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随着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的实施,检察业务不断拓展,信息化建设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导致办案成本投入加大;三是业务经费增加,上级交办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开支大;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共 3451.40万元,其中:预算拨款3451.4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506万元,占总支出的72.61 %,比上年增加560万元,增长28.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万元。项目支出 945.4万元,占总支出的27.39%,比上年增加 231.4万元,增长32.4%。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培训费、办公办案设备的更新以及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等方面。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0.7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减少2.75万元,降幅为3.29%,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针对“三公”经费制订了详细的预算支出计划,对费用列支范围进一步规范与控制。其中:1、因公出国(境)支出9.5万元,比去年增加3.5万元,同比增长58.33%,变化原因:①、是2016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编报不科学;②、因公出国(境)费用有所增长。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6.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0万元,比去年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8.28%,变化原因:公务用车保有数量有所减少。3、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比去年略有增长0.25万元,同比增长5%,主要用于上级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及外地检察机关、外地、本市有关部门到我院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执行任务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根据需要按标准安排用餐或住宿。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拨款支出为31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30201]办公费 90.00
  [30204]手续费 5.50
  [30205]水费 3.50
  [30206]电费 50.00
  [30209]物业管理费 40.00
  [30228]工会经费 10.00
  [30229]福利费 6.00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86.00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00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院政府采购资金均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资金,无其他资金来源。2017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计300万元主要是用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通用设备的采购
七、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地址: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沿江路御景湾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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