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普宁市院公诉科检察官吴桂武荣获“个人一等功”,这是揭阳检察机关的骄傲。
吴桂武同志2011年到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先后在普宁市院侦查一科和公诉科工作,参与立案查办40多宗职务犯罪案件,参与审查起诉案件631件990人,为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办案过程中,他夜以继日,不辞辛苦,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奋战在检察工作第一线。2015年7月,他担负起震惊粤东的某群体性事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31名、证人190多名,犯罪事实多达40余个,涉案罪名多达8个。面对如此艰巨繁重的任务,他详细地翻阅案卷,细心严谨地整理案件脉络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材料,制作了长达500多页的审查报告,为该案件胜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长达10天的庭审期间,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百般诡辩和辩护律师的尖锐辩护,他顶住压力,沉着应对,最终圆满完成了该案的起诉工作。在做好岗位工作的同时,他积极传递正能量,作为院法治巡讲团成员先后到华美实验学校、西陇小学、勤建学校、国贤学校和普宁市第一中学等多所学校为5000多名学生讲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吴桂武同志扎实的工作浇灌出了累累的硕果:2016年5月被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普宁市电视台授予第六届普宁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16年8月被省检察院授予“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提名奖);2017年3月被揭阳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8年7月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评为“广东省向上向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