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来县院收到该县林业局送来的造林工程检查情况报告等复绿验收材料,报告载明已复绿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32亩,这是该县院今年向行政机关发出首个检察建议后收到的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回复,效果良好。
今年3月,惠来县院在办理吴某某和林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两个案件过程中,经调查核实发现县林业局没有依法及时履职致使林地被非法占用,林地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给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遂于3月22日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及时、正确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对涉案林地减少或挽回损失,确保国家和集体利益免受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县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回复表示全部采纳,并就检察建议抓落实整改,聘请林科所出具《造林工程作业设计》方案,以《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19年6月30日前按该方案完成造林复绿措施并承担所需费用。6月28日,惠来县林业局提供的造林工程检查情况报告等复绿验收材料指出,上述两个案件所涉的两处项目造林地点、造林面积、造林使用树种及树种配置符合作业设计要求,造林合格面积及造林成活率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检查合格。
惠来县院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并在建议发出后继续跟踪监督,使后续复绿工程完成人工造林面积达332亩,实现了检察建议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