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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院落实五项措施强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17-03-07 17:43:14  

    揭阳市院深入贯彻落实省院有关会议精神,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实效。目前,两级院监所检察部门办理羁押必性审查案件立案107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96人,建议被采纳人数96人。
    一、抓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的主动性。针对全市两级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进展迟缓的实际,市院代检察长李学磊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羁押必性审查工作推进会,要求两级院监所、公诉、侦监、未检、案管等部门一定要从政治上、纪律上充分认识和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深远意义,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部署的工作保持高度一致;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不找借口,不拖拉推诿,确保在年底前不折不扣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会后,两级院各迅速行动,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会议精神并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将任务明确到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
    二、抓协作配合,提升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按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两级院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确保相关信息共享,规范审查程序和案件流转,形成工作合力。监所部门切实负起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做方案、抓进度、做检查、抓通报,想方设法完成工作目标。同时还主动上门与公安、法院等联系,通报情况,达成共识。两级院公诉、侦监、未检、案管等部门积极配合,按照工作安排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三、抓工作突破口,拓展案源线索。以轻微刑事案件为突破口,开展审查评估。通过看守所监管系统全面了解在押人员情况并取得办案线索,并以此向办案部门了解核实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羁押表现、身体健康状况及侦查取证的进展、证据变化、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其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揭阳市检察院驻揭阳市看守所检察室了解到在押人员魏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案,其恶意透支数额只有人民币19000元,现本息28800元已还清,悔罪表现、羁押表现均好,侦查取证基本完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按对等监督原则,转榕城区检察院审查后向榕城区公安分局提出改变强制措施的建议,被榕城区公安分局采纳。
    四、抓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数量和质量。一是将两级院派驻检察室审查并办理成功案件数与明年开展的第五届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相挂钩,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取消其等级评比资格。二是规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案管系统的信息录入,确保案管系统数据真实反映监所检察部门的办案数量。三是加强跟踪回访,对各基层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以此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
    五是抓责任落实,确保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市院黄东升副检察长带队深入到各基层院进行专项督导。市院监所部门严格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基层监所检察部门办案进度,存在问题和困难,与基层院领导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启动问责机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工作任务。
(供稿:监所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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