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5月16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揭检动态

揭东未检:春风矫顽少 真情促和谐

时间:2016-09-19 14:20:56  

日前,揭东区院依法对一起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重新回归社会,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为表达谢意,林某某亲属制作了一面印有“春风化雨矫顽少,再生之德恩泽长”的锦旗送去该院未检办。
 
2016年4月8日下午,1999年出生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揭东区一食品厂上班时,因借剪刀一事与同事发生争执,随后林某某用手上的剪刀刺伤对方,造成对方轻伤。案发后,林某某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方,取得被害方谅解,被害方书面表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移送到揭东区院后,该院未检办发现林某某具备作相对不起诉的基本条件,于是按程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随后启动征求意见制度,组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及侦查机关到场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在对拟不诉意见取得一致认识的基础上,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林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对案件材料进行封存。同时,该院未检办根据跟踪回访工作细则对林某某建立回访档案,作回访跟踪计划,依据实际情况建立以其家庭教育作为主导的机制,合力帮助林某某更快融入社会。 
 

地址: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沿江路御景湾旁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1535096224297048.png 粤公网备案:粤ICP备10002799号-1

1534832296588158.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