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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到揭东区院后,该院未检办发现林某某具备作相对不起诉的基本条件,于是按程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随后启动征求意见制度,组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及侦查机关到场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在对拟不诉意见取得一致认识的基础上,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林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对案件材料进行封存。同时,该院未检办根据跟踪回访工作细则对林某某建立回访档案,作回访跟踪计划,依据实际情况建立以其家庭教育作为主导的机制,合力帮助林某某更快融入社会。
今天是:2025年05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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